合建质安【2017】2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发(管)局、建管中心,各在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7〕723号)转发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17〕723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